發布時間:2025-11-18 16:05 文字大小: [ 大 中 小 ] 瀏覽次數:
曾小兵:
我局已對你(單位)依法作出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由于通過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,依據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》第十八條第(五)項的規定,現將該文書在無錫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公告送達,自發出公告之日起,經過六十日,視為送達。
附件: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掃描件
曾小兵 行政處罰決定書 錫交路執[2025]1205號 .png
無錫市交通運輸局
2025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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